公告日期:2026-04-2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富能源”)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易茜,女,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暨南大学。历任广州南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中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
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12 次,共计审议通过议案 60 项,其中同意 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共计发表独立意见 5 项;采取现场与网络视频
相结合方式主持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分别出席了 2 次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 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发表审核意见 23 项。
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本人认真审议了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谨慎进行事前审查,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年报披露前,我与外审会计师、内审人员、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就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规性和重大风险方面进行提示,保证公司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与独立董事紧密配合,及时沟通,使公司运作满足监管政策的严格要求,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主动地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注与诉求,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调研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通过现场办公、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在平时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关注公司公众号、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事先调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与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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