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18:40:41 股吧网页版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0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国
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656,657,062.03 元人民币,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96,593,114.46 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
额已达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故不再计提),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96,593,114.46 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4,502,998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23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03,602,398.40 603,602,398.40 644,345,560.2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996,593,114.46 2,000,126,943.49 2,145,998,746.54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9,656,657,062.03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851,550,357.09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047,572,934.83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851,550,357.09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否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
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0.4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 20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