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7 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
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拥有合
伙人 250 人,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
作需要。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工作:在年审工作启动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关于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在年审工作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高频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就初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终审阶段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年审相关报告完稿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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