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将该报表提交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2025年2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25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2025年7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6、2025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2025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2025年12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1、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月13日、2月14日、2月24日三次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函,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
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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