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光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进行了深层次、多方位的沟通,致力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光明,新加坡国籍,198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住建部全国市长学院客座教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外籍专家、中国重庆中新示范项目战略研究外籍专家。历任主要职务有:M&Y 新加坡城市发展顾问中心执行总监、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官员。现任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首席规划师、儋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23 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亦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并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持股、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亲属关系等),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董
事会、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林光明 16 16 16 0 0 否 3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审议时基于专
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
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
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市规划行业领域专业特长,对公司
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的交叉持股处置、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收购美兰空港控股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本人均出席全部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
审慎进行表决,对相关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表示
意见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独立、
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未提
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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