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方大炭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行业及地区薪酬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年发放。
(二)内部董事
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者津贴。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者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上述《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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