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19:17:51 股吧网页版
康美药业拟与广药集团签订和解协议 推动解决历史债务问题
来源:经济参考网

K图 600518_0

  7月18日,康美药业(600518.SH)正式披露公告,为有序推进案件结案,公司全资下属二级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康美”)拟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签订和解协议,约定以4350万元及相关手续费等对相关债务进行清偿,款项支付完毕后,由广药集团协助成都康美办理执行解封及结案等手续。

  据公告,康美药业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存在历史债务纠纷,公司全资下属二级子公司成都康美对前述4939.11万元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作出(2022)粤民终3992号《民事判决书》,成都康美需对康美药业所负前述债务承担抵押责任,后广州资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期,广州资产在阿里平台公开拍卖前述债权,为协助公司化解历史债务问题,保障成都康美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关联方广药集团通过公开竞买方式以4350万元取得该笔债权及其从属的抵押权,交易完成后,广药集团成为公司新的债权人及成都康美抵押权人。

  康美药业表示,此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解决历史债务问题,保障成都康美正常生产经营,盘活公司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