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6)0500241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大堂国药、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上海德大堂中
药饮片有限公司(2004 年 8 月 18 日更名为德大堂国药),于 2004 年 4 月 22 日经上海市奉贤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姚文中、倪建文 2 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1300055339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投资人变更为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康美药业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 年 1 月 17 日,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资人变更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2059 号 2 幢 2 号。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61627668Q。
法定代表人:董刚。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中草药种植;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管理层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29,418,741.06 元,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德大堂公司流动
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120,491,047.21 元。
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
(1)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继续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盘活评估,对效益不佳、长期闲置以及未来协同效应较差的资产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通过有序处置降低运营负担,促进资产效益提升。同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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