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71376 证券简称:印加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海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53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李小林、王迎双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公告编号:2019-037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安琪、孙海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安琪、孙海洋的任期自选举其任监事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安琪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黄安琪,女,198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月-2013年6月任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一职,2013年7月至今,任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办一职。黄安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监事任职标准。
孙海洋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孙海洋,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8月-2011年3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费用控制工程师;2011年8月-2017年12月任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技术经济中心技术经济工程师;2018年1月-2018年4月任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副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副经理。孙海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监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53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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