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70546 证券简称:ST骐鸣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重庆骐鸣健身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7月15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7月9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珠海鹰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吴扬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未知、暂未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山骐鸣健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芳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未定、暂未定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珠海鹰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骐鸣健身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27日分别签订了《清洁保养服务合同》,履行地点分别为王者健身会所中山新悦店、王者健身金座铂金会所。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保洁服务,被告按照履行地点分别支付保洁费用。被告于2017年11月27日、2018年3月8日,向原告发函两份,要求解除上述二份合同,原告同意上述王者健身金座铂金会所合同终止于2017年12月10日、王者健身会所中山新悦店
公告编号:2019-034
合同终止于2018年7月20日。原告诉求被告支付合同约定的剩余服务费用。(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清洁保养服务合同价款人民币40479.5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且涉案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状况评估其对财务产生的影响,并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7722号民事传票
(二)民事起诉状
重庆骐鸣健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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