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04:00:00 股吧网页版
贵州茅台: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646.27亿元 同比增长6.2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600519_0

  中证智能财讯贵州茅台(600519)10月30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09.04亿元,同比增长6.32%;归母净利润646.27亿元,同比增长6.25%;扣非净利润646.81亿元,同比增长6.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97亿元,同比下降14.01%;报告期内,贵州茅台基本每股收益为51.5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64%。

  以10月29日收盘价计算,贵州茅台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9.92倍,市净率(LF)约6.98倍,市销率(TTM)约10.04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业务是茅台酒及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64%,同比下降1.45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入资本回报率为24.33%,较上年同期下降0.71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81.97亿元,同比下降14.01%;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32.44亿元,同比减少42.5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4.23亿元,上年同期为-6.05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2.7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85个百分点;拆出资金较上年末增加6.4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89个百分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1.4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6个百分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8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1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较上年末减少37.3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98个百分点;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91.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79个百分点;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19.2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67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11.3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34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为6.62,速动比率为5.18。

  三季报显示,2025年三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持股最多的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54.298%。在具体持股比例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上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995.7554.2979850.22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104.084.874411-0.926
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5699.684.5514760.014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784.972.2239360.007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99.160.957587-0.022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72.60.856528-0.03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39.710.830260.00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03.940.641990.002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772.990.617269-0.018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76.850.46064-0.005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