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核了财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挂牌,是中
国白酒行业成立的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3H2520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63064319M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亿元)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12.75 51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 40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25 9
合计 25 100
二、财务公司内控情况
(一)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高管团队由 1 名总经理、2 名副总经理、1 名运营总监组成;公司现有前中后台 8 个职能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
为有效控制各项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险指标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并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规范了全流程操作并设定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结算及资金业务风险。针对客户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并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严格保障结算业务的安全、快捷、通畅。
2.授信管理
(1)信贷业务管理工作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买方信贷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授信审批规程实施细则》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审贷放分离”制度,认真履行授信业务审查工作职责,坚持审查中的独立性,严格落实贷后检查。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规程,财务公司结合信贷政策、授信管理要求、资产管理等要求设立信贷业务决策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同时,针对不同的业务品种制定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制度层面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同业业务管理工作
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制定内部制度、操作规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