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构成,独立董事王鑫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盛雷鸣先生担任委员,委员会人员结构符合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5 年 7 月 2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四)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捐赠 1 亿元用于开展 2025 年“中
国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的议案》。
(五)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细则>的议案》。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及其他单位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尤其是年报期间,与相关单位深入研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策略,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全流程、持续性的严格监督与审查,以确保审计过程的规范性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
(二)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天健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健在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续聘天健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汇报材料,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的各项问题,精准提出整改要求和改进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促进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系统性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各项财务报告均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围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展开深入审议,并就相关意见反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搭建了规范有序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
(六)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了相关工作按时
圆满完成。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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