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64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17 - 2026/6/18 2026/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21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即 1,490,228,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
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第五号 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90,228,596×0.1)÷1,497,252,196≈0.0995 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或转增股本,因此,前述计算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所述,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995)÷(1+0)=前收盘价格-0.0995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6/6/17 - 2026/6/18 2026/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陈保华先生、周明华先生、苏春莲女士、翁震宇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051905)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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