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决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399,456.1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55,380,857.68元,减去2024年度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372,556,870.25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6,888,597.5元及其他综合收益转存留存收益152,064.86元,当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5,442,182,781.18元。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1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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