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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8:22:43 股吧网页版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43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及发展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李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李刚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李可欣女士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可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可欣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李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本次独立董事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成员进行选举、调整,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可欣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可欣女士、陈保华先生、单伟光先生,其中王学恭先生为主任委员;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邓川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可欣女士、李宏先生、苏严先生,其中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李可欣女士、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其中李可欣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可欣女士为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李可欣女士简历

李可欣女士:64 岁,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原中心主任、教授,北京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临床研究评
价与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等。李可欣女士主攻临床药理学、新药早期临床研究、体内药物分析等研究方向,主持完成百余项 I 期临床试验,参与了我国《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多个指南专审工作。

截至目前,李可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可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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