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8:23:01 股吧网页版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刚,56 岁,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担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津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议案审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12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亲自出席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各项会议议题均认真审议、依法履责。本人出席会议前均主动了解并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召开时,本人积极参与会议的交流与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 2025 年期间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
会成员,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被选举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发展战略委员会、9 次审计委员会、3 次人力资源委
员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各项会议议题均认真审议、依法履责。

作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结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相关职责调整等事宜,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分别主持召开多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亦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事项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所有议案均投票赞成,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共同推动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沟通会和 2024 年度审计初稿资料重点事项沟通会,充分沟通了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时间进度和审计流程,就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在今后审计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专业意见,确保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
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