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规定,对华海药业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 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 算 ), 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5.89%;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
(五)交易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面临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叙做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叙做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国内外法律法规、进出口及外汇、利率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交易对手方违反法律制度,可能导致汇率、利率发生大幅波动或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要求等风险管控措施,同时规定了详细的汇报流程要求,以便于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掌握进展。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备有专业团队对汇率、利率波动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等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以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关注和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各类风险,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或可能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审计部对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5、公司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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