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大卫已离任)
本人作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大卫:先后任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副厂长,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上海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厂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华能威海电厂、辛店电厂、日照电厂、新华电厂董事长,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集团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主持党组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济师。2013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任中天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吴大卫 4 4 0 0 否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在出席董
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
数 数 数
2 2 1 1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独立董事,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股东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在出席股东会前,本人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工作质量和成果,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监督职责;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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