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截至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
截至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 家。
二、 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闻国胜先生,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李星辰女士,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闻国胜、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处理实施办法》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管理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业务组、各分所等执业机构执行统一的执业标准,遵守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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