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 1980 年筹建,1981 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53 名,从事
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执业记录、审计费用报价等信息资料,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33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 万元,其他年报相关小报告费用 20 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1、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在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以电子邮件形式督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计划时间内提交审计
报告,以确保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正常披露。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会计师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4 年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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