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ST 长园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
准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进 行 了 专 项 说 明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2,108,150.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36,042,184.56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77,238,942.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770,911,393.3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2,770,911,393.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ST长园 600525 长园集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宁 李凤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
港6栋5楼 材料港6栋5楼
电话 0755-26719476 0755-26719476
传真 0755-26719476 0755-26719476
电子信箱 guning@cyg.com lifeng@cyg.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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