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ST 长园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
准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进 行 了 专 项 说 明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四、公司负责人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波浪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2,108,150.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36,042,184.56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77,238,942.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770,911,393.3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2,770,911,393.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六、(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8
第五节 重要事项......7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0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03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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