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莹、独立董事周胜军及非独立董事胡运
进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杨莹担任。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依、独立董事邵劭及非独立
董事钟民均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吴依担任。审计委员会人
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重大事项专项意见
(一)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各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
参加,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2024 年第一 2024 年1 月 关于 2024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一致同意
次会议 17 日
1.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
2024 年第二 2024 年4 月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致同意
次会议 12 日 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第三 2024 年4 月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次会议 29 日
2024 年第四 2024 年5 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致同意
2024 年第五 2024 年8 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一致同意
次会议 27 日
2024 年第六 2024 年10 月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次会议 28 日
2024 年第七 2024 年11 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致同意
次会议 20 日
(二)报告期内出具的重大事项专项意见
1.关于 2024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热轧卷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现有订单及
2024 年预计订单情况制定 2024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大
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健康发展,具有
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
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防控等内控机制,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符合履职相关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至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变更立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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