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6:43:13 股吧网页版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层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五)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对总经理的聘任。

第九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十二条 总经理要建立健全公司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防止一切损害公司利益和损害公司管理机制的情况发生。

第十三条 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总经理不提议解聘的,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精神及总经理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三)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分管有关工作,在职责和授权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四)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五)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六)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七)总经理临时授权或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