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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8:57:12 股吧网页版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 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 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的工资总额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双重挂钩,实现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薪酬水平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及人才市场价位确定,保障外部公 平性。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考核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
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方案,并向股东会说明。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并予 以披露。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董事的,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发生亏损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各环节,须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做相应的调整。

第九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后报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年度薪酬的构成和标准、薪酬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内部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 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本制度领取薪酬。

(二)外部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 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以年薪制为基础的薪资
结构,具体构成如下:

(一)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 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 动报酬;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四个季度)内 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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