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8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淼,持有公司70%的股份,并且高淼担任股份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在公司重大决策、日常经营管理上可施予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权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二、设计责任风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丰富、成熟的设计经验并在工程设计成果的过程控制、进度控制、总体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但未来仍然存在因质量控制失误导致承担设计责任的风险。
三、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在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方面存在一些瑕疵,例如:存在关联担保情况,未建立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制度,有限公司监事未形成书面工作报告等。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切实履行,解除了存在的关联担保,但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的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完善需要一定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四、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工程设计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紧密相关。
II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众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设计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人力资源成本的上涨,会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业务及经营成本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目前我国景观设计行业内高端专业人才仍比较稀缺,企业对这些人才的争夺比较激烈。人才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内相关企业的发展。
五、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2017年10月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80.82万
元、1,217.05万元和1,116.2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17%、29.62%和26.99%,
应收账款占比较大,2017年10月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852.83万元、1,482.14万元和1,339.49万元,基于公司总体规模来说,应收账款余
额较大且存在账龄较长的情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者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及利润情况。
六、公司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分包的法律风险
2017年初,公司因业务增长等原因将由公司承接的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方
案设计业务向其他设计企业进行分包,但由于公司分包业务制度管理不完善,公司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签署了分包合同。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等规定,公司在将相关业务进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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