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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6:54:24 股吧网页版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 2026-011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长张威因事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卓普周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北
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10 号院 5 号楼 711 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连线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委托出席 1 名,董事长张威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卓普周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视频连线方式出席 1 名,董事麻晋超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卓普周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暨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1.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启动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关联方中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保理”)作为代理人的方式,以公司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参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其中优先级证券向市场化主体按照市场利率进行销售,次级证券主要由中铁保理负责对接基金、信托或其他投资者持有。2.与关联方中铁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
资本控股”)、中铁保理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合同》和《应收账款债权和/或工程尾款债权转让委托书》(具体以实际签署为准)等文件,授权并批准中铁保理签署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承诺函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3.根据交易结构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增信、公司利用自身信用进行增信或采取无增信模式。4.中铁保理作为代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按照初始发行规模 0.1%/年收取代理服务费;中铁资本控股作为发行顾问,按照初始发行规模 0.1%/年收取发行顾问费。5.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全部相关事宜。由于董事杨峰、高峰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非关联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同意:1.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产品,并同意相关授权事项;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发行批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
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及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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