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8
不得在美国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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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邀请或游说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要约,亦非订立协议进行任何上述事情之邀请,亦 不 拟作为要约收购、购 买 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
本公告并非于美国出售证券之要约。在并无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登记或获豁免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证券。证券的发行人或卖方均无意在美国就发售之任何部份进行登记,亦 无意在美国进行证券之公开 发 售。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于2022年到期之200,000,000美元5.8厘债券
(股份代 号:5959)
联席全球协调 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银行 上银国际 中信银行(国际) 兴业银行股份 民银资本
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达证券投资 交银国际 华泰金融控股 中信建投国际 东兴证 券(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诚如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之发售通函(「发售通函」)所述,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 请,批准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人」)发 行于2022年到期、本金总额为200,000,000美 元、按年利率5.8厘计息之债券(「该 等债券」)上市及买卖。该等债券将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预 期该等债券将于2019年9月19日或前后上市及获准买 卖。
香港,2019年9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周 枭 先 生、易先云先生、杨立新先生及张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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