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顾维军)
报告期内,作为山东药玻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履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山东药玻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依据。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顾维军,男,1967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 年毕业于北
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嘉华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秘书长,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资深会长、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山东药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未持有山东药玻股份。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 加 股 东
会情况
本 年 应 以 通 讯 方 是否连续两次
参 加 董 亲自出 式 参 加 次 委 托 出 缺 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 席 股 东
事 会 次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会的次数
数
5 5 4 0 0 否 0
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
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3 次业绩说明会,分别是 2024 年度
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中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特别预留现场办公时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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