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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18:26:01 股吧网页版
山东药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6-03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因调整本次发行预案和财务数据更新,公司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国际香港”)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耀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耀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修订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截至本事项公告日,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鲁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9.50%,为公司控股股东,沂源县财政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山东耀新将合计持有山东药玻199,084,233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3.08%,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药国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最终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国药国际和山东耀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协议或安排生效后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国药国际和山东耀新,国药国际和山东耀新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超过199,084,233股(含本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与国药国际、山东耀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与国药国际、山东耀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国药国际、山东耀新,山东耀新是国药国际全资子公司国药国际香港在境内注册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国药国际和山东耀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协议或安排生效后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药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一)基本情况

1、国药国际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9467D

成立时间 1989 年 2 月 18 日

销售 I 类、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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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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