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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21:37:00 股吧网页版
公款投保 巨额退保资金却流向个人账户?警方未予立案 “保健品第一股”交大昂立仍坚持追责原高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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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大昂立与公司前高管杨国平、朱敏骏等五人之间的纠纷再现波澜。

  2025年7月9日,交大昂立在上海召开媒体沟通会,就公司部分前任董事、高管涉嫌通过违规购保退保侵占公司资金及公司已启动刑事追责等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针对上述案件,交大昂立于6月24日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报案,追究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红、李康明五人的刑事责任。

  不过,沟通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公司董事长嵇敏处获悉,目前已收到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松江分局并未提及具体原因,公司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我们补充递交了后续发现的新证据,包括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判断等。”嵇敏说。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黄海摄

  7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由杨国平担任董事长的大众交通。董秘办接线人员回应称,其无法代替杨国平回复,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被指公款缴纳保费,却退保至个人账户

  据交大昂立总裁助理夏景华讲述,新管理团队首次得知前高管保险费用存疑始于2022年年底。

  “2022年11月23日,财务部接到松江税务局要求自查保险费并补税的通知后,自查发现公司在2018年有三笔合计1284万元的保险费支出,但仅存有会计凭证、发票及付款审批单,未找到对应保单合同。次日,公司派人前往保险公司查询,也仅获取部分账户流水及受益人员脱敏信息,仍未获取保单合同。随后,公司又发现2016年同样存在无保单合同的380万元保险费支出。”

  交大昂立方面称,2016—2019年期间,公司前董事长杨国平、前副董事长兼总裁朱敏骏、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娄健颖、前董事会秘书李红、前副总裁李康明等五名核心高管获得了公司为其购买的年金型、分红型商业保险,并通过退保取回1693.7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交大昂立处获取的多份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退保单以及资金转移单据显示,上述五位高管所涉的第一份保险合同始于2016年10月。彼时,交大昂立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现已改名中汇人寿)上海分公司于当月26日签署保险费总计380万元的保险单,险种为天安人寿祥利团体年金保险。

  该保险单显示,380万元的保费来源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相结合,实际均由公共账户支付。约一年后,杨国平等人以“财务原因”等为由选择退保。380万元保费中,五人累计退回379.24万元保费,分别打入五位高管的个人账户。

  2018年,交大昂立通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为上述高管购买太平洋人寿众恒B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2018年1月,分别支付两笔500万元保费后,交大昂立又在2018年6月提出增加保费284万元。前后三次累计打款1284万元。

  据太平洋人寿提供的单据,2019年1月及3月,上述五位高管两次提出减保,最终五人合计取回保费本息共1314.48万元,保费清零。

  警方未予立案

  在夏景华看来,上述保险费相关审批流程仅有付款审批,缺失薪酬委员会议案、董事会议案及股东会审议内容。

  “我们发现在整个购保退保过程中,公司对如此大金额的资金使用行为都没有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更没有股东大会决议。杨国平等人曾提出以上购保退保是公司给予他们的薪酬,但是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高管薪酬的发放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独立第三方出具的意见也可以证明他们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夏景华称。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报酬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高管报酬奖惩需经董事会审议。但查阅交大昂立2016—2018年三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未发现关于涉案保险购买及退费至个人账户的审议记录,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在媒体沟通会上,交大昂立方面还透露,在对上述事实调查过程中发现,已有前高管在2024年对以上退保所得进行了补税操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交大昂立报案后,松江警方并未就该报案事项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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