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萧耀熙
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和制度,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于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萧耀熙,男,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数学学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加拿大安省特许专业会计师。本人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自1996年6月至2023年5月,在德勤中国和德勤亚太历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本人曾在德勤亚太区任公司发展领导人,负责推进亚太地区大量收购项目。在德勤中国任首席运营官兼副首席执行官、华东区主管合伙人、华东区审计主管合伙人,领导德勤中国的运营,拥有资深的审计和会计专业背景,在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工作超25年。2015年荣获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2026年2月至今兼任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
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0次,因本人在境外,时差原因导致缺席1次董事会,本人按规定行使了表决权;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股东 出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次数
11 10 0 1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三)相关决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出席及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上述会议召开前,针对审议事项,特别是重大事项,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阅读各次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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