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正
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5 年,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
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2701,首席合伙人蓝贤忠。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6 人。2025 年度,深圳正一经第三方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832.41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正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正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聘任深圳正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12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正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正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深圳正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深圳正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深圳正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深圳正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正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暨业绩预告及年审第一次沟通会,通过现场会议与腾讯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深圳正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进展情况,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调整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就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及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三)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暨年审第二次沟通会,通过现场会议与腾讯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深圳正一就上交所《关于公司 2025 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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