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 2026-00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领取年度基本薪酬,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额为准。
2、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额为准。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4、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与岗位责任、个人业务能力、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所作出的贡献、年度绩效等相结合,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年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因改选、解聘、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