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8月13日晚,豫光金铅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6.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豫光金铅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方可实施 。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上限为5934.72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体系内的划转除外。发行完成后,豫光集团持股比例将由29.61%升至30%以上,控股股东地位进一步稳固,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
对于本次发行的目的,豫光金铅表示,一方面是为了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销售收入稳步增长。2022-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1.12亿元、321.45亿元及393.45亿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0.46%。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增长的需要。
另一方面,发行股票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随着业务规模扩张,公司通过银行短期借款等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性,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1.08%。如成功完成本次发行,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本次发行还能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彰显对公司的支持以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