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慧峰
(2026 年 4 月 17 日)
本人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明确要求,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积极主动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流程,按时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凭借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积淀,针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运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潘慧峰:男,1975 年出生,博士、教授。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体系内担任任何职务,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通过电话、邮件、参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交流。在定期报告期,积极和会计师事务所交流,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针对董事会提交的审议议案及资料,本人审慎审核,结合公司业务实际与专业特长,公正独立地表达见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股东会 7 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会 亲自参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会 说明
次数 会次数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次数
自参加
潘慧峰 15 15 0 0 否 7 现任
(二)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战略及投资
委员会 委员会
潘慧峰 6 1 0 0
(三)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铜渣)》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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