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潘慧峰 张选军 张安邦
(2026 年 4 月 17 日)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初始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郑登津先生、张选军先生以及董事李新战先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郑登津先生担任。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慧峰先生、张选军先生以及董事李新战先生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潘慧峰先生担任。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经会议审议决定,选举公司董事张安邦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李新战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慧峰先生、张选军先生以及董事张安邦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潘慧峰先生担任。本次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审慎评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保障公司内部审计及相关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1、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该所会计师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报酬总额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督导:
1、确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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