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8:14:43 股吧网页版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6-02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9,262,698 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9,991,480.07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0,092,192.1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09,140,078.09 元(母公司报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9,262,698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9,991,480.07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它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9,991,480.07 245,308,128.75 174,438,821.4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860,092,192.16 807,183,809.35 581,205,021.8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润(元) 3,209,140,078.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679,738,430.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749,493,674.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679,738,430.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否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
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0.6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