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委员三名,实际参加表决委员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委员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经核算,2025 年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合
计金额为 457.20 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赵金刚 董事、董事长 52.52
李新战 总经理、董事 65.47
王拥军 副总经理、董事 58.93
郑远民 独立董事 10.00
张选军 独立董事 10.00
潘慧峰 独立董事 10.00
苗红强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7.24
翟居付 副总经理 43.57
李晓东 销售总监 41.10
李慧玲 董事会秘书 41.10
高富娥 采购总监 47.27
合计 457.20
(二)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 2026 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亦按月平均发放)。
5、其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回避 1 票(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李新战
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选军
潘慧峰
李新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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