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1968年7月出生,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律师学院院长。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法律》(中英双语)杂志社社长,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法制司副司长,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和 7 次股东会,仔细审
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
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 事 会 席 式参加 席
(次) 会(次)
(次) (次) (次) (次)
韩秀桃 12 12 10 0 0 7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我出席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3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多个事项;我出席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 2025、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等议案,在会上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定期报告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股东会以及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季
度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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