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2 页
四、报告附件......第 103—10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15-68 号
亿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亿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亿晶光电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 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亿晶光电净资产为
-8,936.26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106.67 万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28,963.03 万元,2025 年度净亏损 60,020.18 万元。同时,亿晶光电已连续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降,部分产线停产。
2026 年 2 月 4 日,亿晶光电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亿晶光电及其子公司常州亿晶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进行重整。2026 年 2 月 5 日,亿晶光电
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受理文件,债权人会议亦未召开,重整工作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
以上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亿晶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亿晶光电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为改善经营状况拟采取的相关措施,但应对措施的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亿晶光电未能充分披露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二)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2025 年 12 月,亿晶光电收到安徽全椒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椒经开区管委会)发来的《听证通知书》,全椒经开区管委会拟对亿晶光电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滁州亿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作出如下行政决定:1. 拟解除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2. 追回 1.4 亿元扶持资金,后续 5.6 亿元扶持资金不再拨付,配合嘉辰基金退出滁州亿晶的工商变更登记;3. 追究公司违约责任,包括偿还代建费用、租金及资金占用成本等。根据全椒经开区管委会初步测算,亿晶光电应偿还的代建费用、扶持资金、土地租金
及资金占用成本约 17.77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亿晶光电已确认需支付
的代建费用及扶持资金金额为 15.87 亿元(不含未确认融资费用)。因全椒经开区管委会拟作出的行政决定与亿晶光电后续重整方案、重整结果强相关,我们就上述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中的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亿晶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亿晶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