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制定了适用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者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者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运行缺陷: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未按设计的方式或者意图运行、运行的时间或者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执行人员缺乏必要授权或者专业胜任能力等,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
第三条 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做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标准。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 的 1% 额的 3% 的 3%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2%且≤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 总额的 2% 营业收入总额的 3% 总额的 3%
利润总额 错报<500 万元 500 万元≤错报<1,000 万元 错报≥1,000 万元
潜在错报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大缺陷 3、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情形。
1、未按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
重要缺陷 生重大影响;
4、对于非常规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者实施相应的控制
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财务
报表出具保留意见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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