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方利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避免公司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带来的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要履行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安全生产、依法纳税、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支持地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等。
第三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依法纳税及诚信经营,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领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对社会责任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研究和部署社会责任工作。
第七条 行政管理部是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根据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对社会责任工作的部署,制定公司社会责任相关规定,具体协调社会责任事项,同时主导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活动。
第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公司遵守商业道德、促进社会就业和职工权益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对于社会责任的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使公司和员工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负责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沟通反馈。
第十条 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下属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业务特点设置市场部、安全环保管理部、质量监督部等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其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并积极推进公司节能减排,保护和完善环境保护体系。
(二)保证公司提供客户需求的优质产品和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和确保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的严格落实。
第三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确保股东及债权人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公司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更多便利。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发展规划,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五条 公司要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六条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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