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资料及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人员 3 人,实际
出席人员 3 人。会议审议及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董事津贴及董事长薪酬方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激励体系,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行业薪酬状况,拟对公司董事津贴、董事长薪酬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10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津贴:8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
3.董事长薪酬:128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与原来的薪酬标准相比下调35.4%。
因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利益的深度绑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税前)方案如下:
1.总裁:96 万元/年,与原来的薪酬标准相比下调 25%;
2.财务总监:86 万元/年,与原来的薪酬标准相比下调 10%;
3.副总裁:72 万元/年,与原来的薪酬标准相比下调 10%;
4.董事会秘书:80 万元/年,与原来的薪酬标准相比下调 10%。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
为积极响应并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同意对现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性修订。
本次修订旨在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薪酬与绩效的关联度,确保薪酬体系的公平性、竞争力和合规性。
同意将本修订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宋晓芳、许泽杨、吴培诚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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