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
议资料于 2026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人员 3 人,实际出席
人员 3 人。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审查、执业能力评估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充分的沟通,有效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圆满完成,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依托财务会计专业优势,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定期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提升了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经
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委员会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公司提交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
面评估,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表现出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且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宋晓芳、许泽杨、吴培诚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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