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5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70051 证券简称:拓峰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议案的公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2016年
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由于该公告存在表述不当情况,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二、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6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7%)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三、董事会审查意见
经董事会审查,截止到2017年5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徐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962,375股,持股比例为29.87%,故
公告编号:2017-016
徐赤先生拥有作为提案人的资格;且提案的时间、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二、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赤先生代表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该临时议案。”
“三、董事会审查意见
经董事会审查,截止到2017年5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自
动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5.00%),故其拥有作为提案人的资格;且提案的时间、提案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16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议案的公告》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编号为:2017-015。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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