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5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主营业务和毛利率
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电商经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01 亿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 91.02%,同比下降 5.46%;毛利率 34.88%,同比增加 16.56 个百分点。
另外,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对电商代运营业务与品牌方的结算模式进行了优化,本年度无电商代运营相关业务收入和成本。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58 亿元、4.80 亿元和 4.40 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5.48
亿元、5.19 亿元和 4.82 亿元,呈现下降趋势。
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3 年至 2025 年电商经销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的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各期各产品类别中前五大品牌名称等,结合与品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有关定价机制、仓储物流、退换货政策等条款,以及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电商经销业务的变动及本期新增情况,说明在电商经销业务收入整体下滑
的情况下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电商代运营业务结算模式变化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未确认代运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原因及其合理性;(4)说明在营业收入规模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前提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一) 补充披露 2023 年至 2025 年电商经销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毛利率、各期各产品类别中前五大品牌名称等,结合与品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有关定价机制、仓储物流、退换货政策等条款,以及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2023 年至 2025 年电商经销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各期各产品类别中前五大品牌情况
2023 年至 2025 年电商经销业务前五大品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度
占电商经
序 品牌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销业务营
号 业收入比
例
1 品牌 A 宠物粮食类 20,195.37 13,671.02 32.31% 50.39%
2 品牌 B 日用品类 8,963.09 5,541.57 38.17% 22.36%
3 品牌 C 美妆类 4,777.70 3,032.14 36.54% 11.92%
4 品牌 D 家具类 1,977.50 1,353.03 31.58% 4.93%
5 品牌 E 宠物粮食类 1,014.18 280.64 72.33% 2.53%
小计 36,927.84 23,878.40 35.34% 92.14%
2024 年度
占电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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