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
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王旭龙琦、邓浩瑜、杭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珀投资”)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股份分期解锁、股份转让及质押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5 年业绩承诺的调整
利珀科技 2025 年度已实现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为 3,410.35 万元,超过原协
议约定的 2025 年度承诺净利润(3,300 万元)。因此 2025 年度净利润数不纳入
业绩承诺期的累计净利润数考核范围,2026 年度、2027 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保持不变。
(二)业绩补偿触发情形和业绩补偿计算公式的调整
利珀科技已完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删除原方案中第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的业绩补偿考核要求,并对 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业绩补偿触发情形和业绩补偿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 调整前内容 调整后内容
补偿义务方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 补偿义务方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
一的,则触发业绩补偿: 一的,则触发业绩补偿:
(1)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第一个 (1)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第二个
会计年度的实现净利润数低于该会 会计年度(即 2026 年度)实现净利
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 90%; 润数低于该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补偿触发 (2)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前两个 的 90%;
情形 会计年度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 (2)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第二个
该两个会计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会计年度和第三个会计年度(即2026
的 90%; 年度、2027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
(3)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三个会 数低于业绩承诺期第二个和第三个
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业绩 会 计 年 度 累 计 承 诺 净 利 润 数 的
承诺期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承诺净利 100%。
润数的 100%。
具体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具体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 (1)2026 年度
当期业绩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 2026 年度业绩补偿金额=(2026 年度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90%-截至当期 承诺净利润数×90%-2026 年度实
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 现净利润数)÷2026 年度及 2027 年
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所涉 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交易所涉全
全部标的资产交易总对价金额。 部标的资产交易总对价金额。
(2)业绩承诺期第二个会计年度 (2)202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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