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30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本次修订要点
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等非重要调整内容不再逐一比对,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本次修订前的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第九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新增)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二十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
二条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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